连续两例无心跳器官捐献(DCD)肝脏移植手术在我院获得成功
手术于
随着社会进步、公民思想觉悟提高以及国家立法,DCD(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在我国逐渐展开,有望缓解我国器官移植面临的器官紧缺问题。心脏死亡器官捐献供体(DCD)的肝脏移植手术在山东省共实施四例,其中两例均在我院获得成功实施。众所周知,无心跳死亡供体因原发病及医疗抢救治疗等多种原因导致供体肝脏各项指标明显变差,电解质失衡,肝功损伤,从而给手术以及术后病人病情的恢复带来严重影响,我院两例DCD肝脏移植手术中第一例已经顺利出院并恢复正常生活,第二例病人也已经转出术后监护室,各项指标逐渐好转,充分体现了我院肝胆外科高超的手术技术以及精湛的术后监护水平。此两例移植手术的成功实施进一步巩固了我院在山东省肝脏移植领域的龙头地位。
链接——
n 1 DCD定义: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指公民在心脏死亡后进行的器官捐献,以往也称无心跳器官捐献(Non-Heart Beating Donation, NHBD)。
n 2 DCD分类:
n 目前,国际上通常采用1995年荷兰Maastricht(马斯特里赫特)国际会议定义的DCD的分类方式,分类5近来被提议作为其他四类的补充。
n Maastricht分类:
n 分类1:入院前死亡者,热缺血时间未知。属于“不可控制”类型。
n 分类2:心肺复苏失败者,这类病人通常在心脏停跳时给予及时的心肺复苏,热缺血时间已知。属于“不可控制”类型。
n 分类3:有计划地撤除支持治疗后等待心脏停跳的濒死者——热缺血时间已知且有限。属于“可控制”类型。
n 分类4:确认脑死亡病人发生心脏骤停。有时病人已经同意捐献,正在等待器官获取人员到达。热缺血时间已知,可能有限。属于“不可控制”类型。
n 分类5:危重病人发生意外的心脏骤停。热缺血时间已知,可能有限。属于“不可控制”类型。
n
DCD供者选择标准
1.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2. 无活动的 HIV 感染。
3. 无药物滥用史,或者无如下高危活动,如静脉注射毒品史、同性恋/双性恋男性、血友病/凝血机制紊乱。
4. 无恶性黑色素瘤、转移性恶性肿瘤,或不可治愈的恶性肿瘤。一些早期阶段的恶性肿瘤在经过成功的治疗后也可以考虑。
5. 无活动性的、未经治疗的全身细菌、病毒或者真菌感染。
6. 病人身份明确。
7. 严重的、不可逆的心肺或神经损伤,预计撤除生命支持治疗后将在60分钟内死亡。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