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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组织第九个“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日”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5-06-12 08:31 本文来源: 泌尿外科 供稿: 杨吉伟

为提升大众对人体器官捐献的认识和支持,2017年由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共同发起倡议,将每年6月11日定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日”。6月11日,第九个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主题活动日如期而至,医院温情启幕“生命接力,爱如星火”的主题活动。医院院长田辉,副院长王建宁,心脏移植、肝移植、肺移植、肾移植等器官移植中心各团队及相关工作人员、OPO全体工作人员等参加活动。

 

 

捐献人体器官,被誉为“献上生命的礼物”。对于不幸离世的器官捐献者而言,他们的生命可以换一种形式在这个世界上得以延续;而对于接受捐献成功移植器官的人而言,他们将得以重获新生,因此人体器官捐献是人间大爱善行,是一项生命延续工程,这不仅是对一个逝去生命的最好纪念,也是对另一个生命的莫大帮助,更是国家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虽然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发展迅速,但是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以及人民群众对移植服务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器官捐献工作任重而道远。本次活动旨在提升大众对器官捐献的认识和支持,从而推动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的发展。希望社会各界携手合作,增进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识,让器官捐献从医疗专业议题升华为全民生命价值观的塑造,真正实现“让生命以爱延续”的文明愿景。

 

 

活动中,器官移植中心为器官衰竭患者、等待移植的患者及家属提供了详细诊疗咨询,并解答了器官捐献与移植的相关问题。OPO办公室工作人员在静态宣传展区,通过图文展板、案例讲解等方式,向公众普及器官捐献流程、法律保障及真实救助故事,进一步消除认知误区,提升公众对器官捐献的科学认知。

 

延伸阅读

我国遗体器官捐献的原则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发展,2023年国务院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了修订,颁布了《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并于2024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明确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

我国遗体器官捐献采取“明确同意”的原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捐献其人体器官。公民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公民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方式

1. 线上登记

电脑端浏览器搜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进入官方网站(www.codac.org.cn),点击“我要登记”,按提示操作即可登记。

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进入后点击下方“志愿登记”按提示操作登记。

 

2. 线下登记

当地红十字会:携带身份证前往当地红十字会或器官捐献管理机构,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进行书面登记。

3. 授权单位或组织登记

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的单位或组织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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