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确定为“天使阳光基金”先心病救助定点医院
9月16日,2014年全国彩票公益金项目评估暨定点医院工作会议在山东淄博市召开。本次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交流2013年至今彩票公益金项目执行情况,新增定点医院,部署2015年彩票金项目,研讨“十三五”项目申报方案。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各省市红十字会、各定点医院等单位领导1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山东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曹怀杰同志,淄博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许建国同志分别致辞,中国红基会秘书长助理雷淑敏同志作2014年彩票公益项目工作报告,并解读了《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最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党组副书记、副会长,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理事长郭长江讲话。我院于振海副院长参加本次会议。
“天使阳光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为救助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是中国红基会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得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十二五计划的支持。
天使阳光基金定点医院负责对本地区及周边地区大病患儿的医疗救助等工作,协助省级红十字会指导患儿申请,为受助患儿提供绿色通道和医疗费用减免等优惠。
资助对象包括:0-14周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家庭经济贫困、尚未进行手术治疗的患儿。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报销比例达到90%地区以外的先心病儿童。
申请流程包括:申请人法定监护人可作为代申请人,通过户籍地红十字会向天使阳光基金提出资助申请。填写《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经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后,报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应在患儿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报省级红十字会;省级红十字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审结果报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
资助标准包括:除定向捐助外,天使阳光基金资助标准: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资助5千元;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含)的,资助1万元;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资助1.5万元;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资助2万元;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资助3万元。复杂先心病患儿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一次资助的,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后,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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