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赴四川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8-07-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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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山东省卫生厅
鲁人发〔200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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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赴四川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市人事局、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后,全省卫生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先后组建了山东省卫生厅驻川抗震救灾指挥部、山东省赴川抗震救灾卫生应急救援队、医疗救护队、急救车队、卫生防疫队、卫生监督队和各市医疗卫生救援队等61支队伍,奔赴四川抗震救灾一线。全体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传统,团结协作,救死扶伤,不怕牺牲,连续作战,为抢救受灾群众的生命,防控灾后传染病疫情爆发流行,保护灾区人民身心健康,维护当地社会安定做出了重大贡献,展现了新时期山东白衣战士的精神风貌。为表彰先进,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决定,给予山东省卫生厅驻川抗震救灾指挥部等61个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马效恩等147名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记二等功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全省政系统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讲政治、顾大局,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题词:公务员 表彰 通报
山东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6月27日印发
附:
我院荣获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二等功人员:
张成琪、徐民、刘爱武、蔡卫东、宁康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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