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 首页 公众版新闻中心重点新闻详细

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7 00:00
    各有关科室:
    
     为不断提高中医药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鲁中医函[2008]20号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09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申报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要以体现中医药学的特点,继承中医药学术和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为主要内容,适应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申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须按要求打印填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3份,申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须按要求打印填报“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2份,2008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如明年继续举办,填写“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1份。
     请相关科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或备案表,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表或备案表报送到科教部。
    
     附件: 1.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2.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3.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
    
    
     科教部
     2008-10-27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预约方式 专家查询 报告查询 互联网医院
微信服务号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