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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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科室:
为不断提高中医药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鲁中医函[2008]20号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09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申报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要以体现中医药学的特点,继承中医药学术和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为主要内容,适应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申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须按要求打印填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3份,申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须按要求打印填报“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2份,2008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如明年继续举办,填写“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1份。
请相关科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或备案表,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表或备案表报送到科教部。
附件: 1.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2.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3.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
科教部
2008-10-27
为不断提高中医药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鲁中医函[2008]20号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09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申报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要以体现中医药学的特点,继承中医药学术和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为主要内容,适应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申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须按要求打印填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3份,申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须按要求打印填报“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2份,2008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如明年继续举办,填写“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1份。
请相关科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或备案表,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表或备案表报送到科教部。
附件: 1.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2.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3.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
科教部
200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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