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资金上交账户公告
发布时间:2006-07-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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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关于转发〈山东省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收缴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千医行字[2006]21号)要求,对在不正当交易中收受的资金请直接交到省卫生厅资金上交专户,单位名称:山东省卫生厅,银行账号:2081021210007,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对在不正当交易中收受的财物请交到医院治贿办案件查处组(设在纪检办),电话: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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