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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网学习卡的使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6-02-23 00:00
     为了方便卫生技术人员正确使用上网学习卡,特将相关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2005年的购买学习卡
     自买卡之日起——2006年1月31日,项目学习最多可获10分,公共课程两门;2006年1月31日——2006年7月31日,公共课程两门。一般情况下每门课程为I类学分7分。
    
     二、2006年购买的学习卡
     自买卡之日起——2007年1月31日,项目学习最多可获10分,公共课程两门;2007年1月31日——2008年1月31日,公共课程两门。一般情况下每门课程为I类学分7分。
    
     三、麻醉药品与抗菌药考试
     2005年学习卡和2006年学习卡均可参加“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和“院内感染及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公共课程考试,该考试授予I类学分5分。截止日期为2006年3月31日。
    
     四、其它
     上网学习卡的详细使用说明请参阅山东卫生教育网(www.sdcme.net)“关于上网学习卡的使用注意事项”。具体规定以山东卫生教育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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