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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部举办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培训

发布时间:2012-09-29 13:37 本文来源: 医务部

 

为了使我院医务人员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执业风险防范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预防医疗纠纷,杜绝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根据我院等级医院复审工作安排, 9月27下午, 医务部举办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培训。全院3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医务部副部长刘永梅同志,结合近几年来身边发生的案例和部分医疗机构的经验、教训以及多年来的工作经历,深刻阐述了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的重要性;围绕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从依法行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树立证据意识等几个方面生动详尽的阐释了如何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如何营造医患和谐的环境;重点强调了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从强化医院、科室管理入手,通过大量具体的案例及本院近期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分析医疗纠纷的现状和产生原因,指出医疗事故(纠纷)的具体表现、防范与处理和医疗纠纷案件的赔偿和适用法律等。

 

 于振海副院长参会并指出,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全院职工特别是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和医疗事故防范意识,加深了他们对《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使全院职工了解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掌握医疗纠纷防范的措施和应对技巧。他强调,妥善处理好各类医患矛盾,维护好医患双方共同利益并非易事。在实际处理医疗纠纷事件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意想不到、而又不相同的纠纷,只有了解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理顺解决纠纷的途径、程序,才能找到对策,处理好医患关系,避免医疗纠纷的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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