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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早产儿视网膜病变

发布时间:2007-11-08 00:00
     随着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的普遍建立,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经抢救存活率明显提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发病率有上升趋势。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是发生在早产儿的眼部疾病,严重时可导致失明,其发生原因与早产、视网膜血管发育不成熟有密切关系,用氧是抢救的重要措施,又是致病的常见原因。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最早出现在矫正胎龄(孕周+出生后周数)32周,阈值病变大约出现在矫正胎龄37周,早期筛查和治疗可以阻止病变的发展。
    
     中华医学会制定的《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指出:
    
     对早产儿尤其是极低体重儿用氧时,一定要告知家长早产儿血管不成熟的特点、早产儿用氧的必要性和可能的危害性。凡是经过氧疗,符合眼科筛查标准的早产儿,应在出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34周时进行眼科ROP筛查,以早期发现,早期治疗。进行早产儿氧疗必须具备相应的监测条件,如氧浓度测定仪,血气分析仪或经皮氧饱和度测定仪等,如不具备氧疗监测条件,应转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分为5期:1期约发生在矫正胎龄34周,在眼底视网膜颞侧周边有血管区与无血管区之间出现分界线;2期平均发生在35周(32~40周),眼底分界线隆起呈脊样改变;3期发生在平均36周(32~43周),眼底分界线的脊上发生视网膜血管扩张增殖,伴随纤维组织增殖;阈值前病变发生在平均36周,阈值病变发生在平均37周;4期由于纤维血管增殖发生牵引性视网膜脱离,先起于周边,逐渐向后极部发展; 5期视网膜发生全脱离(大约在出生后10周)。病变晚期前房变浅或消失,可继发青光眼、角膜变性。
    
     对出生体重<2000g的早产儿和低体重儿,应由有足够经验和相关知识的眼科医生进行眼底病变筛查,随诊直至周边视网膜血管化;首次检查应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开始。一旦发现阈值病变,要在间接眼底镜下行光凝或冷凝治疗;如果条件有限,要在72小时内将患者转诊到上级医院,以免病变进展,丧失治疗的时机,因为病变会迅速发展到4期和5期,那时即使手术,患者的视力也不能再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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