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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儿科诊疗基地暨医技手术中心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02 15:19
 
    2017年11月1日,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组织验收工作组对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儿科诊疗基地暨医技手术中心楼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专家技术组、建设单位-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建设设计及施工单位-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省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组成。项目环评单位山东大学因已改制注销环评资质,未参会。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766号。2013年6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对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儿科诊疗基地暨医技手术中心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3]105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基础占地面积5015m2,项目公用工程全部依托现有项目,主要建设地下2层、地上19层的儿科诊疗基地暨医技手术中心楼1栋,总建筑面积49325m2,床位400张。公共辅助设施均依托院内现有设施,全院建有一座污水处理站,位于门诊病房楼西部,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500m3/d,医院内各种废水自流可进入处理站。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二、工程实施过程中变化情况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由济南市瀚洋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和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有危废处理资质。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验收工作组认为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保执行情况
    供电由济南市供电管网供给。
    废水:①病房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毒预处理后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②门诊区污水经消毒后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③放射科废水经衰变池预处理后,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④医护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⑤一般化验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生化免疫化验室废水经84消毒液消毒后进入医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⑥酸碱废液经中和后进入医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⑦手术室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⑧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上述污水经过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南市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废水输送采用防渗处理,防止泄漏。已对导排系统等设置了防渗措施;建设危废暂存库。
    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医院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基本完善。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监测期间,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12项监测指标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磷酸盐(以P计)、挥发酚、动植物油、总砷、总汞、粪大肠菌群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pH6.51-6.62、31.3mg/L、7.1mg/L、10.1mg/L、36mg/L、0.02mg/L、0.0005mg/L、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2mg/L,余氯浓度为8.25-8.62mg/L。
以上监测指标均满足《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596-2006)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标准中A级标准。
    2、噪声:
    监测期间,该项目北厂界紧靠经十路,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3.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功能区对应标准;该项目西厂界为省疾控中心,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3.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3.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功能区对应标准,该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省疾控中心,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3.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3.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功能区对应标准。
    该项目东、南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6.5dB(A)、56.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45.2dB(A)、45.6dB(A),监测结果均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功能区对应标准。该项目东厂界、南厂界噪声值超标主要由交通噪声所致。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和厨余:分装盛袋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至资源回收单位;
    病理性废物、锋利物(锐器)、感染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弃物:由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外运处理
    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外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
    企业应在补充完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后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六、验收结论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儿科诊疗基地暨医技手术中心楼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在落实相关整改要求后原则通过验收。

    七、问题及后续整改要求
    1.进一步核实项目工程组成及公共辅助设施依托关系;补充项目建成投运时间;完善厂区平面布置图并详尽环保信息。
    2.核实项目水平衡。补充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处理情况;核实废水监测水量及废水监测数据,补充废水处理效率。核实废水排放总量数据。
    按照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水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补充恶臭及油烟监测数据;规范油烟净化器排气筒高度。
    4.规范医疗危废暂存间。医疗危险废物要全部收集并分类暂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制度,并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运输过程要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
    5.核实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规范文本。
    6.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内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7.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强化日常应急演练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管理、实际运行操作及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能力。
    8.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妥善处置和长期稳定达标。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验 收 组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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